就选择了围绕哈特与富勒的辩论来探讨自然法的问题,因为这场辩论的背后就是纽伦堡审判所揭示出来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这恰恰是中国法制建设中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我们的法制建设也被看作是法律摆脱政治意识形态的努力,而且追求形式理性的逻辑自洽,也是法律共同体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在本书中,我尝试按照法律社会学的思路来理解自然法的。法律思想史总是把自然法描述为一个连贯的理论谱系,其实,这种连贯性是学者们构造出来的,而真正的问题其实是断裂的。